首页 | 楼市资讯 | 新房中心 | 二手房 | 租赁 | 滕州房价 | 看房团 | 电子地图 | 调查 | 家居频道 | 业主论坛
会员登录 注册
 
滕房网-滕州房产网
[ 设为首页 ]
[ 收藏本站 ]
[ 联系我们 ]
[ 广告服务 ]
| 频道推荐 | 滕州房产网置业俱乐部QQ群:47788927  滕州大型业主在线访谈活动 滕房网独家解析房产数据 业主维权?有法律问题? 点一点买房装修大把省钱! 免费看房团
首页 >> 滕房资讯 >> 滕州房产 >> 正文 
滕州房产网新闻热线:0632-5622176 
我省土地出让新规:不得以招商引资为名实行零地价
http://www.tengfun.com/  07-07-03 09:08:27 来源: 新华网

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山东省规定,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都属于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益、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等。土地出让收入由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征收,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土地使用者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将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地方国库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拨付等各项业务,确保数据无误。土地出让收支全部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山东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将加强协作,建立国有土地出让、储备及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总价款、约定的缴款时间等相关信息,与财政部门的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将实现及时共享、比对。同时,这两个部门还将与地方国库建立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账制度,对应缴国库、已缴国库和欠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数额进行定期核对,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

山东省规定,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违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您可以返回滕州房产网首页--》查看最新楼盘----》业主房产论坛

 

上一篇:提高房贷首付比例 旨在打击炒楼市民购房压力增大
下一篇:国土资源部:政府对土地调查数据真实性负全责
 免责声明
 精彩导航
 推荐新闻
装修论坛
 楼盘信息
 滕州房产
8路公交车实行无人售票 副市长刘中波视察部分城
老干部视察龙泉广场音乐滕州解放中路西段区域正
滕州第一批赴绵阳危房鉴滕州新兴中路升级改造工
滕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滕州龙泉南路的升级改造
滕州“金城花园”杯市物滕州阳光丽景小区工程环
滕州九州清晏暨市民广场滕州善南小区召开第三届
 购房工具
按揭贷款计算器
提前还贷计算器
税率计算器
自助购房计算器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住房贷款利率计算器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营销优势 | 精彩历程
滕州房产网-滕房网 http://www.tengfun.com/ ©2006-2008 鲁ICP备050447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