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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建设局通过四项监管措施,促进了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1—9月份,全市共实施房地产开发面积193万平方米,竣工4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5.3亿元。
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准入监管。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末位淘汰”的原则,严格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对实力不强、技术力量薄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到期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扶持了一批实力强、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管理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达44家,其中具备三级以上资质的8家。
二是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实行严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详细准确地记录项目开发的全过程,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敦促开发企业完善各项手续。严格实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经过综合验收合格后才准予上房,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公建配套建设监管。坚持开发项目公建配套与商品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提前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公厕、垃圾站点、围墙等配套项目,并将小区道路、供水、排水、通讯等公建配套与单体建筑同步建设,配套到位,一并交付使用。同时,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强化质量监督控制,确保小区房屋、公建配套质量过关。
四是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强化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变相形式收取预售款,杜绝了违规预售商品房的行为,切实规范了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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