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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27日,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试行)》,决定从今年起,在3至5年时间内,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荆河街道鲁东居区域,北辛街道岳庄、周楼、沈庄区域,龙泉街道夏庄居区域,善南街道王开居区域等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试点。
《意见》中指出,“城中村”改造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特色鲜明适宜人居的城市为目的,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与实现一产向二三产业转变、农村向城市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紧密互动,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改造工作实行政府主导、街道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和监督指导,以村(居)为主体,按照“标准相对统一、一村一案、成熟一片、改造一片、配套一片”的方针,通过拆迁腾地、补偿安置、土地储备、招标开发建设等一系列改造措施,对“城中村”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力争用3至5年时间,将我市具备条件的“城中村”改造完毕。通过实施“城中村”改造,努力改出一片新居、改出一批产业、改出一片景观。
《意见》中详细介绍了“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程序。对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实行预审制,即先经街道党委、办事处认真分析审查,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预审后,方可正式提报申请。
经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预审列入“城中村”改造的村庄,须先经村两委研究,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意见报街道党委、办事处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市政府行文批复后,方可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凡被市确定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庄,必须办理“城中村”改造用地预审,主要审查改造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性质等情况,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和供地。“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各街道负责编制,经市规划局预审,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由市规划局下达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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