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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注意:严禁在小区内乱搭乱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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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7日上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就幸福北区居户在小区内西侧临墙搭建的一排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清理,并下发通告严禁任何居户在小区内擅自占用公共用地违章建设,一经查出,定将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早在5年以前,幸福北区的部分居户就擅自占用了小区内西侧临墙处的这一片公共用地,私自建起简易棚厦和房屋,用来做储藏室堆砌杂物、做早点铺、杂货摊或是对外出租。多年来,这种私自占地乱搭乱建的行为,不仅减少了道路原有的使用面积,摊点所造成的油污、垃圾还严重污染小区内的环境。小区内大多数居户对此都有意见。
市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日前,很多幸福北区的群众联名举报该处占道经营的违章行为,经上级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该处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证实了该处建筑群确实属于无证建设,并擅自占用了人行道路,属于违章经营。5月5日,市行政执法局将限期自行清理通知下发到所有当事经营户手中,要求他们在两日内将违章建筑物自行拆除。7日上午,大部分经营户已按照规定将违章建筑物清理完毕,市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联合专业拆除人员依法将剩余的部分棚厦一次性强制拆除。整个拆除面积达400余平方米,彻底做到还路于民,受到了该居民区绝大多数居户的欢迎。
执法人员说,小区内所有的走道、绿化带包括空地都是属于小区内居民的共有财产,用于居户行走、休闲或健身场所,任何人私自占用、乱搭乱建都是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居民权利,妨碍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自即日起,凡在小区内私自建筑、占道经营的必须全部自行清理,情节严重者,一经查出,定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此类违章行为,各小区居户可以随时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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