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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荣获“第三届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近年来,该公司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以诚信塑城建形象,以品质创开发未来”,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未哄抬过房地产价格。公司员工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诚信行为和职业道德行为,有效地提升了信用水平,提高了公司的诚信度,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公司2009年度获得了“第二届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时隔两年再一次蝉联“第三届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充分说明该公司的诚信服务方面一直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