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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枣庄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滕州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经济环境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
2008年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以“精简规范、务实高效、公正清廉、安定和谐”为主题的“经济环境建设年”活动,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枣庄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滕州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全过程搞服务、全身心抓落实,着力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实现解放思想有新突破,转变职能有新举措,服务水平有新提高,精神面貌有新改善,为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
开展“经济环境建设年”活动,主要是围绕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解决思想、作风、效能、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和引导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以“六个坚持”筑牢思想防线,即:坚持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坚持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坚持大兴学习之风;坚持以重点工程为抓手;坚持作风建设与建设具体工作相结合;坚持深入群众、服务基层,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干部队伍。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对经济环境建设的认识。
针对思想落后、因循守旧,墨守陈规、固步自封等现象,组织学习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广泛开展“滕州发展,我该怎么办”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经济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积极革新思想观念,一切着眼于发展,一切服务于发展,用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破解难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局的决策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改进机关作风,创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
、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迟到早退、缺岗空岗、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严禁工作中生冷硬顶、推诿扯皮、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吃、拿、卡、要”。
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干部作风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认真开展“阳光诉求”和行风评议活动,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处理。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方法,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坚持务实为本,扑下身子“真干事”、雷厉风行“快干事”、知难而进“多干事”、心系群众“干好事”,积极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行政效能,创建求真务实的政务环境
。
1、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滕州建设网站、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等载体,全面公开局机关及各单位的管理职能、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全方位增强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的广度和深度。
2、不断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建设,真正实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一条龙服务。
3、加强诚信建设。
坚持思路创新,工作创优,积极推进“诚信单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四)激发工作热情,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大力弘扬“兼爱包容、诚实守信、开放创新、敢为人先”的新时期滕州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立足岗位的责任意识、推动发展的服务意识、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和争创一流的领先意识。树立“以实绩论德才,以德才用干部”的用人导向,积极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惹事的同志提供干事创业环境。实行治庸问责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乱为者无位,有效解决“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方面的问题
。
(五)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
1、完善内部制度。围绕班子建设、党建工作、财务管理、政务公开四个重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各单位要对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办事程序、服务标准,使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透明化。
2、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力推行政务公示制、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检查预告制、失职追查制、效能考评制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六)加强监督,强化效能监察
。
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议,向他们通报建设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依托“
111服务热线”、局长信箱等,与阳光诉求、效能监察电台直播热线联动,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全面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明查暗访、
行风评议
、新闻曝光等形式
,不断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和干扰经济环境的案件。
三、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
1—
3月):
组织召开市建设局“经济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任务,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活动意见。局属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学习,广泛动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简报、网站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经济环境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
、查摆整改阶段(
4—
7月):
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和整改。通过明查暗访、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多渠道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内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四落实,及时有效的进行整改。
3
、巩固提高阶段(
8—
10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开展“经济环境建设年”活动要求,在学习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如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环境,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使之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
、总结考核阶段
(
11—
12月):
对“经济环境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交流经验。积极发现、总结、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及时总结表彰,严格兑现奖惩。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
实加强对“经济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局党委成立“经济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局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牵头负责,以身作则,按照活动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班子成员作为具体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靠上抓,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加大考核奖惩
。研究制定
经济环境建设和机关效能监察的日常监督及考核办法,
把“经济环境
建设年”活动纳入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中层干部考核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经济环境建设和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定期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要采取集中考核和综合平时表现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经济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打分排名,
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工作不力的,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舆论宣传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让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引导他们支持、参与和监督建设活动,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经济环境建设氛围。
二
〇〇
八年三月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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