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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实施,让很多妻子觉得只有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才算吃了“定心丸”,而免征“加名税”新政实施一周以来,是否在我市引发了“加名潮”?近日,记者走访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发现,前来咨询房产证加名的市民很多。
9月7日,记者在市房地产交易大厅见到了前来咨询的李女士,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结婚多年,房产证上一直只有丈夫的名字,虽然两人关系很融洽,但自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以来,她总觉得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前来咨询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名。“我只是先了解一下,至于加不加名,还要回去和丈夫商量。”李女士说。
市房地产交易大厅的刘主任告诉记者,加名属于房子部分所有权的转移,如果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未还清贷款,商品房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办理该业务的。从近期咨询的人数明显增加的情况来看,今后来加名的人会越来越多。同时,刘主任告诉记者,办理加名业务很简单,只需要夫妻双方带着房产证、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就可以到交易大厅申请办理。
随后,记者到市公证处进行了采访,公证处的孙润溥主任告诉记者,未还完贷款的房子虽然不能办理加名,但可以办理公证。孙主任说,目前,已有多位市民前来咨询房产公证事宜。如果办理房产公证,双方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未婚可只携带身份证)、购房手续(如抵押合同或房产证)以及双方的协议前来办理公证。协议中可以对双方出资比例、财产份额以及下一步如何还贷等情况进行约定。日后,婚姻一旦出现问题,有了这项协议,夫妻双方的权益也能得到很好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