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拟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有两处:
一是位于南侯庄和王庄的荆善安居南区一期工程3万平方米(开发单位:滕州市安居开发建设中心),该项目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
二是位于金华小区西侧的金城花园一期工程5万平方米(开发单位:金城开发公司),该项目预计4月份奠基开工。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经济适用房销售政策及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售对象是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以及烈军属、教师和政府公务员。
具体来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构成婚姻家庭;二是具有我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三是人均收入等于或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四是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如果该同志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可在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时,向开发单位提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