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楼市资讯 | 新房中心 | 二手房 | 租赁 | 滕州房价 | 看房团 | 电子地图 | 调查 | 家居频道 | 业主论坛
会员登录 注册
 
滕房网-滕州房产网
[ 设为首页 ]
[ 收藏本站 ]
[ 联系我们 ]
[ 广告服务 ]
| 频道推荐 | 滕州房产网置业俱乐部QQ群:47788927  滕州大型业主在线访谈活动 滕房网独家解析房产数据 业主维权?有法律问题? 点一点买房装修大把省钱! 免费看房团
首页 >> 新手买房 >> 新手买房 >> 正文 
滕州房产网新闻热线:0632-5622176 
七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http://www.tengfun.com/  06-12-11 17:34:31 来源: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您可以返回滕州房产网首页--》查看最新楼盘----》业主房产论坛

 

上一篇:提高房贷首付比例 旨在打击炒楼市民购房压力增大
下一篇: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免责声明
 精彩导航
 推荐新闻
装修论坛
 楼盘信息
 滕州房产
8路公交车实行无人售票 副市长刘中波视察部分城
老干部视察龙泉广场音乐滕州解放中路西段区域正
滕州第一批赴绵阳危房鉴滕州新兴中路升级改造工
滕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滕州龙泉南路的升级改造
滕州“金城花园”杯市物滕州阳光丽景小区工程环
滕州九州清晏暨市民广场滕州善南小区召开第三届
 购房工具
按揭贷款计算器
提前还贷计算器
税率计算器
自助购房计算器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住房贷款利率计算器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营销优势 | 精彩历程
滕州房产网-滕房网 http://www.tengfun.com/ ©2006-2008 鲁ICP备050447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