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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信中,滕州市教育局称,近年来少数教师受拜金主义影响,存在违规办班、从事(参与)有偿家教等行为,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损害了教育的良好形象。
对此类行为,滕州市教育局坚持“零容忍”态度,制定下发了《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驻点督查、流动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严厉查处在职在岗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整治效果。
同时,滕州市教育局也指出,过度辅导增加孩子额外负担,不利于孩子全面发展,容易引起孩子厌学,损害其身心健康,增添家庭经济负担。在此,希望广大家长正确对待课外辅导,因人因需而异,切忌盲目跟风或超负加压。
公开信中,滕州市教育局恳请广大家长积极配合,不支持、不强迫孩子上无益于身心健康的辅导班,共同抵制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引导孩子多读书、多运动,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接触社会,全面开阔视野,还孩子一个健康成长、自由发展的环境。
对于在职教师存在有偿辅导、动员学生参加校外辅导班等违规行为,滕州市教育希望广大家长及时举报。举报信息尽量详实,包括违规人员姓名、所在学校、所教学科、辅导地址、收款收据等,如能提供音像资料更好。监督举报电话:5531307、5513045,邮箱:tz5531307@126.com。
对于举报内容一经查实,滕州市教育局对违规从事(参与)有偿家教1次的教师,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降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撤销其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对违规2次的,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对违规3次的,予以辞退。教师出现违规行为的,对所在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根据违规次数,一次的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两次的予以免职。处理决定作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出三联单,分别由市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并执行,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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