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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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通告涉及多种车辆
包括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
专项作业车、拖拉机……
还涉及多个区域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
将依法进行处罚,
10月10日起
将依托电子警察对无通行证车辆和不按规定时间、
路线行驶车辆进行24小时抓拍处罚。
关于滕州市城区内实施大货车、拖拉机限行的通告
全文请往下看!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市政府前期通告的基础上,再次对城区大货车、拖拉机限行措施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限行区域
龙泉路(含)以西、
腾飞路(不含)以北、
平行路(含)以东、
通盛路(含)以南区域。
二
限行车辆
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
三
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限行车辆进入限行区域。
四
准入措施
因生产、经营、建筑、施工、城市配送等需求,车辆确需通行限行区的,请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文昌路153号),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持通行证车辆在早7:00—晚19:30时间段内禁止通行,禁止无牌无证、超载车辆通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敬请广大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车辆单位遵照执行。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罚,10月10日起,将依托电子警察对无通行证车辆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车辆进行24小时抓拍处罚。
特此通告。
只有所有车辆严格按照交通组织通告行驶,
遵章守法,各行其道,
才能保持咱们大滕州交通顺畅,
通行无阻!
赶紧点亮下面大拇指,
将这份新的通告转给身边的开车人,
避免冤枉罚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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