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国各大城市房价的持续走高,个人合作集资建房模式不断应运而生,近日,这一模式又出现了新的玩法——浙江“金华模式”,这一个人买地建房模式在吸引众人眼球的同时,也引发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回放
零星地块出让 金华市民能圆个人建房梦
1月22日,浙江省金华市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土地拍卖会,拍卖出让的18块土地,参加竞拍的都是个人。这18块土地合称39号地块,位于金华市开发区内,紧贴金华市机关宿舍。地块总面积2010平方米,被分割成108平方米、109平方米、163平方米三种不同面积的18个单元,起拍价统一为每平方米8300元。底层规划为沿街店面,二至五层为住房,六层为阁楼。
据悉,这是金华首次在城市核心区尝试零星地块出让新模式,同时也意味着金华市民能圆个人建房梦。此事在去年12月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宣布后,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兴趣,到报名截止时,有26人在交付定金后取得了29个竞买资格,其中有三人交付了双倍定金,取得了两个竞买资格。
记者了解到,除了整个地块统一分割竞拍出让外,所有受让土地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造和统一管理。同时,报名者在取得竞拍资格前,就必须首先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与出让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书的内容还包括:竞拍人竞买成功后,需缴纳20万元的统一联建保证金;动工、竣工时间等。为保证联建工作顺利实施,开发区管委会承诺将对该地块实行工程报批代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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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模式” 可操作性很大
北京信一天房产中介市场部经理罗煜说,从目前情况看,“金华模式”的操作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首先,从招标的土地来看,拍卖的土地面积非常小,比较适合于集资建房;第二,对于钱款有了明确的规定,竞拍人竞买成功后,需缴纳20万元的统一联建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金到位;第三,由于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对于日后建房的要求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金华模式”是当前个人合作集资建房的一种创新,其与传统概念的个人合作集资建房存在四方面的明显差异。
首先,“金华模式”一个主要的特点是每个单块的土地是“微型”的,不像传统的个人合作集资建房那样,土地相对是大体量的。这样,“金华模式”的整体占用资金相对较小,从而获取土地的几率加大。
其次,“金华模式”的各个单块土地之间的使用权是单独的,并且分属于不同的个人;而传统的个人合作集资建房的土地使用权不是小块分割的,而是由多个个人共同所有,这就决定了所有的个人合作建房者均拥有整个地块的使用权,从而为土地的获取增加了难度,并且还需要成立一个独立的“公司”,应该以公司名义获取土地,然后多人共同使用。
第三,“金华模式”的不同个人在其所属的土地上拥有全部房产的产权,而传统的个人合作集资建房所属土地上的房产产权由不同的单个个人所有,这样,“金华模式”就不存在不同的人群对于不同楼层、不同户型、不同面积的需求差异化,从而突破了传统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不同人群对于不同房产的需求不一致所产生的瓶颈。
第四,“金华模式”对于单个个人的资金要求较高,一般至少需要上百万的资金量,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是针对于中高端人群;相反,传统的“个人合作集资建房”针对的对象是一般的中低收入人群,通过这种模式来满足购房的自住需求。
质疑
问题重重 前景不容乐观
尽管“金华模式”较其他集资建房模式有所不同,同时突破了一些传统集资建房模式所面临的瓶颈,但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模式仍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市场前景如何仍须进一步观察。
富阳(中国)控股研发处副总经理罗炜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近日金华的集资建房模式看,通过对整块土地的分割拍卖,能够有效地解决集资建房团体内部关于建成后房屋分配的纠纷问题,应该说是一个积极的尝试。而对整个集资建房行为来看,在资金监管、土地获取、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和房屋分配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和隐患,任何一个环节的矛盾都有可能导致全局瘫痪。能否拿到合理价格的土地,能否保证修建出质量过关的房屋,如何协调集资建房人对于房屋的不同要求从而保证规划设计与国家相关政策一致,保证成本控制进而实现以低房价分配给出资者?资金托管银行会否因为担心项目烂尾或发起人携款逃跑而拒绝为集资建房人做监管?此外,个人合作建房目前并无明晰的相关配套政策,如果在开发过程中引发经济和法律方面的纠纷,如何界定责任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