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龙永图先生是否知道,为了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共同经验是:在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同时,必须建立功能强大、覆盖全面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要由政府负责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据了解,在新加坡,全国87%的居民入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组屋;在日本,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约占住房总量的13%。也就是说,市民租房,租的是政府提供的廉价房,租赁费非常低,老百姓租得起,也愿意租。但在我国,有多少廉价房可以租?据报道,目前我国尚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即使实施的城市,廉租房的数量相对于大量城市中低收入者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不买房,能有多少房子可以租赁?即使有,都能租得起吗?老百姓都会算笔账:租房,花费不少,而买房,不仅能有房子住,而且还能保值增值。这样一算,是租房好,还是买房好呢?
房价持续上涨,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但如何让百姓扭转“买房”观念,根子不在百姓的观念上,而应归咎于老百姓没有大量、低廉的租赁房可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