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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获悉,远洋山水三期23#、24#、25#、26#、28楼住宅部分(扣除52套自留用房)于2006年12月31日获得预售许可证,其中24号楼和25号楼分别是2008年1月1日、2007年10月1日开盘,拟开盘均价为9000元/平方米,但目前在售的28、23号楼的开盘价格已达11000元/平方米、13500元/平方米。8月13日,记者致电售楼处咨询时,23号楼的报价已达15000元/平方米。一个月的时间不到,该楼盘价格上涨了1500元/平方米。
何为“捂盘”
按照去年6月1日,北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京建交〔2006〕455号)规定,商品住宅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开盘销售,并按整栋对外销售。
北京明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展中心总监陈云峰表示,政府规定拿到证后三天必须开盘,如果拿到证后迟迟不开,就是“捂盘”行为,如果购房者举报的话,会受到处罚。
一位项目的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规定可以一次性拿多个楼座的预售许可证,但不用全部一次性开盘。不过,一旦开盘要“整栋出售”,不能留一些好的户型捂着不卖。卖完后必须开下一栋,不能断顿。记者为此致电北京市建委,其工作人员也表示,取得多栋楼的预售许可证,只要有一栋开盘就可以了,卖完后再开下一栋,也没有说具体的开盘时间上的限制。
那么,如此开发商可以将一栋楼开了之后,始终处于销售状态,这样不是也可以“捂盘”吗?该人士说,这样做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无法控制购房客户,如果有客户来买房,而现在网上又可以查到你是不是还有房子,你就得卖。所以这样的方式“捂盘”比较困难。
“捂盘”有哪些手段
由于房价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房价上涨极为凶猛。在这样的情势下,开发商难免会有“囤积居奇”的念头,而在实际的操作上,的确也存在所谓的“捂盘”,而开发商“捂盘”的手段也多种多样。
一般来讲,资金比较充裕,不急于回款的项目一般会存在这种现象。还有就是操盘手的预期,他如果预期房价在某个时间点上推出,然后在某个时间段内销售会有最大的经济效益。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捂盘”也比较容易。比如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先不开盘,而是可以预订,积累客户,如此,积累到一定程度,再开盘,一开盘,房子就卖得差不多了,造成热销的场景,给购房者一个“抢购”的信号,为下面的房子涨价找到理由。还有就是不采取任何促销手段,比如,不投广告,不作宣传,消费者来了,没有任何优惠,爱买不买。如此,也会放缓销售进度。但是,他告诉记者,最有效的方式还是抬高价格。如果价格定得偏高,即便消费者对房子极度渴望,但是还要看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这是最直接的控制销售进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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