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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组合拳”,但一路飙升的房价对此似乎“置之不理”。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2007年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为106.4,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达6.4%,这是自2006年1月份以来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涨幅首次突破6%。
面对房价的居高不下,地方政府在反应和对策上存在着很大差异。深圳市政府在处理市场关系上一直保持低调:“不轻易表态,不干预市场是特区政府的一贯态度”;而南京市政府却采取“一房一价”的行政措施。由此引发了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中介公司以及专家、媒体的争论和广泛关注。其焦点是,政府到底应该如何合理地把握干预房地产市场的力度。
深圳市确实一直在领涨全国房价,但深圳的高房价现象是市场正常的反映。第一,房价是供求关系决定的。调控对短期炒房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供求关系没变,国民经济条件没变,国际大环境没变,金融税收政策也没大变,房价上涨的趋势就不会有根本改变。第二,目前出台的调控政策主要是抑制房地产的流动性,一方面降低了短期涨跌的速度,同时,从长期来看影响了房地产的充分利用,抬高了成本,也会影响到价格。第三,房价上涨并不等于老百姓就没房住。房价上涨也是可以让所有的老百姓得利益的。其主要前提条件有两个:一个是REITS这种金融工具要让即使不买房的老百姓也可以投资房产;另一个是物业税,我们的政策应该在房价上涨的既定条件下,想办法让百姓满意,而不是想办法降低房价,让大部分有房的老百姓不满意。
有人认为深圳房价太高,出现了房地产泡沫。对于房地产是否存在泡沫,泡沫到底有多大,目前国内没有一个人能算得出来。我个人是不赞成用“泡沫”这个词的。从修辞学上讲,“泡沫”这种说法是一种借喻。我们平时在用借喻时,本体虽然不出现,但应是明确的。在房地产市场中谈“泡沫”,我们无法确切地找到借喻的本体;在正式的文件里也从来没有用过“泡沫”一词。现在的房价有其合理性。“泡沫论”的观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房价上涨太快,二是房价收入比太高。到底什么样的涨幅才是正常的,我们没有标准可以衡量。相对于目前的GDP增长速度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来说,这个涨幅是可以接受的。房价收入比太高一度也引起了很大争议,从静态来看,房价收入比是比较高;但从动态来看,住房是个人一生的长期消费行为,如果把预期因素考虑进来,如收入预期等,则房价收入比在未来是否还高是个未知数。所以从这两点来讲,认为“泡沫论”是站不住脚的。
相比深圳,南京市政府的“一房一价”政策体现的是浓厚的行政化干预。近来,一些城市也出台了抑制房价的措施。今年两会期间,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提出政府要控制房价,并劝市民别急着买房。不尊重市场规律,可能会起适得其反的作用,市场就会甩出一记响亮的耳光。有时,无为而治可能是最好的办法。深圳房价近来增长比其他城市快,但政府强制规定开发商要承担一部分房源作为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让市场承担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房价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但社会更加和谐,没什么不好。
南京目前的房价相对来说比较高,是房价收入比高的城市之一。等省会城市的房价效应、城运会的房价效应、地铁的房价效应、军区驻地的房价效应等都发挥之后,即使不调控,南京的房价也会逐渐下降。南京严格限制房价只跌不涨,是否考虑开发商的应对措施?要想赚取更多的利润,只有高开。
广州市长表示要想办法降低房价,在这种情况下,广州某单位用自己的地皮建了一批住房,于是媒体鼓吹个人集资建房可以降低房价。可是,是谁支付了市政配套费用?是否逃避了税费?规划部门是否允许该单位改变土地用途?其他没有地皮的单位怎么办?外地来广州的居民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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