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个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对各级政府在住房问题上提出了“三负责”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明确表示要就房价问题对地方政府问责,展示中央调控房价的决心和新思路。(9月3日《中国经济周刊》)
这条消息披露之后,有人表示担忧:这会不会使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干预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有了合理依据?会不会扭曲市场价格信号,妨碍市场的正常运转?
我认为不会,依我看,如果地方政府能按照中央要求的方向进行调控,则不仅不会扭曲房地产市场,还会理顺房地产市场。原因如下:
首先,从各方面的情况看,目前各地房价之所以一路狂涨,远远超过普通市民的承受能力,这本来就不是市场正常运转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些地方政府强力推动的结果。中央就房价问责地方政府,正是要用中央那只“看得见的手”来约束地方政府那只“手”。只要地方政府不再蓄意推高房价,则房价上涨的势头,就一定能被遏止。
其次,即便目前的房价高涨,真的有市场规律在起作用,那也不能说就是合理的,而只能被认为是市场失灵的结果。道理很简单,一个中等收入的市民,如果穷其一生也不能在自己的城市买得起一套住房,那又怎么能说房价是合理的呢?
市场失灵,也就为政府的正面介入预留了空间。比如,现在许多地方房价之所以会狂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包括境外资金在内的大量流动性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把房子当成一种投资工具。这时房价的高涨虽然是市场自发形成的,却是不合理的,因为它在客观上剥夺了普通市民的住房权,容易形成经济泡沫,危害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政府这时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干预,正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最后我们必须看到,在今日中国,住房问题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基本的民生问题,政府应该对此承担责任,不能将其完全交给市场。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被视为各国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民间所谓民以食为天,家以居为先,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看,各地政府官员也必须看到,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和谐。在住房问题上,只算经济账,不算民心账,是一种目光短浅的政治庸人的行为。
中央就房价问责地方值得期待,希望房价这个老大难问题,在各级“老大”的过问下,在各项调控措施的攻关下,变得不再难。
您可以返回滕州房产网首页--》查看最新楼盘----》业主房产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