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披露核查二套房借款人住房面积细则
4月9日,新民网了解到,市政府网站于今日公布了由市房地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出的、《关于在商业性房地产信贷过程中依托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家庭住房总面积情况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对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的细则做了具体的规定:
一、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查询家庭已经登记(包括权属登记和预告登记,下同)的住房面积情况的,应当如实向贷款银行申报,经审查后,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查询,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贷款银行审查的《借款人家庭名单及住房坐落情况表(兼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申请书)》(简称《情况表》);
2、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查询的,还应当提供书面委托书、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