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购房者因无力还贷而拖欠银行房贷的案件数量正在增多。据福州市仓山区法院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区因无法偿还贷款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件骤然增多,仅在去年9月份,仓山区法院就审结了买房按揭类案件69起,是2006年总数的好几倍。
记者找到“51公馆”楼盘项目的开发商委托按揭房贷的银行,该行福州鼓楼支行的一位林姓经理告诉记者,银行根据开发商提供的材料为客户办理按揭房贷,银行的程序还无法审核材料的真伪,因此也无法辨别开发商垫付首付款的行为。
住房贷款市场应尽快建立“防火墙”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开发商为购房者垫付首付款售房现象目前在深圳、广州等不少城市出现,由此带来的风险应引起有关监管部门重视。我国住房贷款市场应尽快建立健全“防火墙”机制,银行发放房贷数量要加以约束。
王阿忠说,在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时,高房价则会把一些缺乏信用的贷款风险掩盖起来。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暴露期一般为3年到8年,购房者出现拖欠房贷,风险才会浮出水面。
业内专家警示,房贷违约将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一方面会增加经济负担,按照合同将被收取较高的罚息;另一方面拖欠房贷的信息将被记入银行的征信系统,今后办理金融业务将受到限制,或被拒绝,或被附加高要求的条款。
专家提醒,购房者在贷款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客观估计自身的经济能力,对家庭收入作合理预期,切莫贪图开发商所谓垫付首付款的便宜,以免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