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2月22日,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实行十项措施做好“战疫情、助复工、促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全力支持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
通知指出,市总工会将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工会组织,对复工复产企业专门定制“点对点”公交服务的车辆,配送消毒防疫物资,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职工提供安全放心的乘车环境。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列入省市重点建设的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八大专班”所推荐的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前,原则上有10人以上市外职工集体包车返岗复工的,每人给予100元途中生活补助。
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要配合企业抓好复工后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工劳动保护和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防护各项措施,教育职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防护习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确保每一名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积极开展关心关爱职工活动,详细掌握复工复产职工个人情况与家庭成员情况,职工反映的困难要制定方案及时给予解决,充分调动复工职工的工作热情与抗疫必胜的信心。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摸排疫情发生以来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情况,对符合帮扶救助标准的及时报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将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努力做到应帮尽帮。同时,积极为因疫情导致失业、待业的困难职工提供信息支持、生活帮扶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和困难职工就业困难的问题。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职工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做好指导和服务,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在工会组织的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中,要按照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有关要求,向在复工复产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职工倾斜,增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积极性。在金秋助学活动中,向在复工复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职工子女倾斜,对符合助学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及时纳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范围,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助学救助,竭力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通知指出,市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市中医医院心理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开通了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热线电话:0632-5817110、5819110),为复工职工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同时,通过12351职工热线、微信公众号、“齐鲁工惠”APP等方式,对有需要的复工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通知强调,对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表现突出的职工,在各级劳模、奖章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作为候选人优先推荐。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齐鲁工惠”APP等平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号召全市职工向先进典型对标看齐,凝心聚力、共克时艰,众志成城、团结奉献,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生产施工和建设任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姓名: | |
手机: |
免费看房电话:0632-5677111
全部评论
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