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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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伊始,为加强滕州市教师队伍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滕州市教体局开设举报平台,进一步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据了解,滕州教体局下发了《关于暑假期间开展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途径,将治理有偿家教的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教师,告知每一位家长,同时组织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十条规定”》等文件规定,引导中小学校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
同时,滕州教体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列出治理有偿家教责任清单,教师形成不参与有偿家教的责任清单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材料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专项治理“一把手”工程,要求各镇街学区(联区)、中小学校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对辖区内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驻点巡查,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24小时对教师进行监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为建立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及举报线索信息反馈和查处台账,对有偿家教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各学校将通过网站和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和举报电话,教师通过家长委员会、班会等向家长、学生作出承诺,并在班级张贴公开承诺,滕州市教体局网站公开发布市、镇街学区(联区)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此外,滕州教体局成立专项治理督查组,通过区域监管、明察暗访、走访调查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核实查处市民举报情况,抽查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明纪律规定,对违规从事有偿家教一次的教师,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降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撤销其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对违规两次的,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对违规三次的,予以辞退。教师出现违规行为的,对所在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根据违规次数,一次的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两次的予以免职,并在全系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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